华晨宇的爸爸华福雄
实际车主吴某认为给车辆购买的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足以赔偿者的相关费用,欲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车主与保险公司双方对理赔的数额产生争执,者家属拿不到保险理赔款,无奈之下起诉至南宁市江南区。
广西某物流公司与车辆实际车主吴某认为第三者责任险中“车辆违反安全装载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的约定,免除了保险公司的责任,排除了对方的,属于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
保险公司没有对他们进行的提示及明确说明,广西某物流公司与车主吴某认为该条款违反我国合同法及保险法的有关,自始无效。
法院审核后认为,保险公司提交的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中,广西某物流公司在该投保人声明上盖章进行了确认,而且声明中写明:
“保险人已通过上述书面形式向本人详细介绍并提供了投保险种所适用的条款,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责任免险条款、免赔额、免赔率等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本人作了书面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本人自愿投保上述险种。本人确认收到条款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故说明书》。”
因为保险公司已明确向投保人(广西某物流公司与吴某)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保险公司要求在责任限额内免赔10%的主张,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所以,扣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中要赔付给者的赔偿款项后,实际上,车主吴某还得自掏腰包给付者家属赔偿款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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