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邛崃市发展和局以邛发改审批﹝2014﹞409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邛发改比选备案(2014)20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1)一般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2、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3、比选申请人近2年财务报表(无亏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名特别”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名时间为:从2014年09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4年09月29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邛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支行
账 号:
比选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金一览表
(表三):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时间2014年09月30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市政服务中心6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