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东部地区有入赘的风俗,男方入赘到女方家后便在女方家生活,所生育的子女的姓氏一般也跟随女方姓氏。8月26日,马山县法院金钗人民法庭就调解了一起因入赘丈夫擅自更改儿子姓氏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最终,原本幸福的一家却因为儿子姓氏问题而分道扬镳。
蓝某系马山县古寨瑶族乡人,经人介绍认识潘某,1995年8月10日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丈夫蓝某入赘到妻子潘某家生活,两人先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大儿子的姓氏跟随了潘某的姓氏。在小儿子出生后,丈夫蓝某认为两人已经生育有两个儿子,自己虽然是入赘的女婿,但大儿子的姓氏已经按照当地的风俗跟随了妻子的姓氏,那么小儿子随自己的姓氏也无可厚非,但是潘某却不这么认为,因此夫妻俩对小儿子的姓氏问题一直争吵不断。在商量未果后,蓝某就自作主张到将小儿子的姓氏改成了蓝姓。
潘某和其家人在得知情况后非常,认为蓝某是没有的“白眼狼”,蓝某既然已经入赘到潘家生活,按照习俗其所生育的子女都应该随女方姓潘。潘某在其族人的下要求与蓝某离婚,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蓝某在多次劝说妻子与家人都无效的情况下,忍无可忍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