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深圳高速(受让方)(深圳国际拥有50.021%权益之附属公司)及劲基建有限公司(方)订立本合同。
中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谨此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
兹载列将由复星国际有限公司旗下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附属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3日于中国境内发布的公告中文原稿。、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8,4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67,392,000元,占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3.30%,符合公司股改说明书中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本次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1,209,135,945.61元全部转入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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