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空气质量预报, 1月17日-18日,受南部暖湿气流影响,近地面风速较小,空气湿度较大,我市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短时可能出现严重污染。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环保气象会商,市决定1月16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南八县,西咸新区联动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天气情况预报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应对空气重污染、健康,根据《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继续在本市城区内并对兴平市、武功县、礼泉县、乾县、泾阳县、三原县各自主城区内道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本市城区区域内【东风——扶苏以西(含东风及扶苏)、彩虹二以东(含彩虹二)、世纪大道以北(含世纪大道)、文林以南(含文林)】。
1、兴平:东环以西(含兴化、南关西、东大街、西大街、县门东街、县门西街、南大街),中心大街以东(含槐里东、金城东段、西环)。
3、礼泉:城区区域内建设口—西关木材市场什字以北(不含312国道)、西关木材市场什字以东、环城北以南(含环城北)、建设以西(含建设)。
三、禁限行对象:在本市城区区域和六县市主城区内行驶的全部机动车(含公务用车及外地机动车等),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
四、限行规则:限行按机动车尾号0-9的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个组合,每天限行两个尾号,按机动车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实行通行措施。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日限行1和6、2日限行2和7以此类推),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五、禁行车辆:全天候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在咸阳市城区所有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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